在美国,人们把家庭暴力(家庭内的暴力)称为“未被检验出的癌症”。家庭暴力在近几十年才被人们所关注,一经关注人们发现,家庭暴力便以它的普遍性、严重性和许多家庭息息相关而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。家庭暴力不仅发生在有酗酒者、双亲不和等不稳定的婚姻家庭中,也发生在有良好教育背景、收入稳定的家庭里。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婚姻暴力、对儿童的虐待、对老人的虐待,引人深思。目前在全球,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不少国家医疗卫生、教育、立法、治安管理等专业人员注意的一个焦点。
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故意地利用力量、言辞或其它方式对他方进行的身体和精神方面的伤害或虐待,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,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。家庭暴力主要包括人身伤害、精神摧残、以暴力威胁限制他人行动自由和性虐待等。
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有:夫妻间的暴力行为,如丈夫殴打、谩骂妻子,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;父母对孩子实施的暴力或虐待行为;子女对应赡养的老人实施的暴力或虐待行为;兄弟姐妹、叔嫂妯娌、翁婿婆媳之间的暴力行为;有亲密关系的男女间的暴力行为,如同居关系、恋人关系等,广义地讲也属家庭暴力范畴。
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医技术室的副主任法医师鲁涤说,家庭暴力以加害行为的连续性和损伤的隐蔽性为主要特征。我们经常会见到,受害人因缺乏多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鉴定依据,致使诉讼困难,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的情况。
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法医门诊部开设了“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”。受到家庭暴力伤害者可以到此来做鉴定。通过做鉴定可以确定损伤是否存在(损伤判断)及性质(自伤还是他伤);可以及时准确地记录被害人的损伤情况及精神状态,出具鉴定意见;可以判定损伤程度,为离婚、虐待及伤害案件诉讼提供依据,可以应法庭要求,为虐待、伤害案件出庭作证。
法医学鉴定书是诉讼证据的一种,受害人凭这份鉴定,可以证实家庭暴力的伤害存在;可以反映家庭暴力伤害的程度;为有关部门处理加害人以及司法部门执法提供科学依据。
受伤害人拿到鉴定文书,损伤程度在轻伤以下者,可到有关部门或派出所要求处理,也可到管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;损伤程度为轻伤者,可在有关公安部门要求处理或到管辖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;损伤程度为重伤者,必须到公安机关报案,由公安机关侦察并经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经法医检验认为被伤害人损伤轻微者,如本人同意,可在法医门诊建立“家庭暴力伤害专项档案”。受害人的损伤情况可被详细记录、存档,但不出具鉴定文书。通过领取“案号证”,被伤害人如再次或多次被打后可在门诊连续进行伤情检验、记录(此方式如同医院的门诊病历)。对受伤害人多次的验伤记录,如有关部门需要,法医门诊可用鉴定文书的形式予以出证。(未完待续)